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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根据国家能源局《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国能新能〔2015〕426号)、《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经征求了有关单位及部门意见后,水电总院组织成立了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并印发了验收工作大纲。
  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为水电总院,副主任委员为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委员单位为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及移民主管部门),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档案局,清远市人民政府,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新区人民政府,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清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蓄公司),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验收委员会还包括验收专家组组长。
  根据验收工作安排,水电总院组织专家组先行对建设单位提出的验收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初审,专家组认为竣工阶段的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决算、工程档案共8个专项验收均已完成,各专项验收均有同意通过验收的明确结论意见,竣工验收中的遗留问题进行了整改,初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2020年7月6日~9日,水电总院组织专家组开展了工程现场检查及技术预验收工作,听取了工程建设和设计、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汇报,复查了竣工阶段各专项验收遗留问题的落实情况及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运行情况,在查阅验收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了工程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
  2020年7月10日,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在广东省清远市召开。会议由水电总院王忠耀副院长主持,会议听取了清蓄公司关于工程建设运行、各专项验收主要结论及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关于工程设计情况,以及专家组关于工程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的汇报。验收委员会委员和与会代表就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附工程概况:
  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境内,是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核准的大型抽水蓄能电站,也是南方电网首个全资建设的抽水蓄能电站,与广州直线距离约75km,距清远市25km。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及开关站等组成。电站安装4台320MW的立轴单级可逆混流式机组,总装机容量1280MW,主要承担广东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以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最高净水头502.70m。电站以500kV一级电压1回接入广东电网。
  上水库正常蓄水位612.50m,死水位587.00m,总库容1194.19万m3,有效库容1063.70万m3。上水库主要由一座主坝、六座副坝、上水库进出水口、泄洪洞及生态放水管等建筑物组成。上水库主、副坝均为粘土心墙堆石(渣)坝,坝顶高程均为615.6m,主坝最大坝高52.5m,副坝最大坝高13.1m~42.1m。
  输水系统采用一洞四机布置,总长2766.799m,引水系统采用一级竖井加一级斜井方案。电站厂房采用首部式开发方式,主厂房断面尺寸为145.5m×25.5m×55.7m(长×宽×高)。
  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37.70m,死水位108.00m,总库容1434.40万m3,有效库容1042.70万m3。下水库主要由大坝、泄洪洞和进出水口等建筑物,坝址位于大秦水库库尾上游约850m峡谷处,下库大坝为粘土心墙堆石(渣)坝,坝顶高程144.5m,最大坝高75.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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